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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联系方式|
(一)新民镇党委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议、决定,对全镇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2.由县委、县政府授权承担区域内所辖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工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3.制定和实施镇党委工作计划,负责县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和督促检查,负责区域内各乡镇金融、教育、卫生等各项相关工作的协调。
4.研究、讨论本镇经济发展战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
5.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政权建设,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建设好村级领导班子,抓好本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负责本镇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廉政建设、机构编制等工作。
7.做好本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考核、奖惩、目标管理等工作,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干部。
8.协调派驻乡镇的机构及区域内的卫生、事业单位围绕中心工作做好配合、协作、服务工作。
9.负责本镇目标责任制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
10.负责本镇的群团、信访、政法和民兵工作,负责抓好本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1.协调镇党委与各方面的工作关系,领导镇人大主席团、政府和群团工作。
12.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新民镇人民政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议、命令及本镇党委的决定,执行本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3.编制和执行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4.负责本镇经济发展、社会保障、人居环境、计划生育、科教文卫、环境保护等各项社会事业综合管理,并搞好政务公开工作。
5.加强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建设,向农民群众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协助有关部门打击坑农害农行为,依法发展各类经济组织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6.加强镇机关、村级财务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督工作,加强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及村集体土地经营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以及涉农资金的管理与发放。
7.调查本镇农村产业结构情况,推广农村实用科学技术,参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新型农村产业合作经济组织,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产业的协调发展,支持民营和集体经济,发展循环经济,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8.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
9.做好乡村规划建设、农田水利和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渠堰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10.负责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督促村级班子做好农村的稳定和村容村貌等各项社会事务的村级管理工作,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11.开发人力资源,打造劳务经济,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劳务输出等工作,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12.加快镇村建设,加强镇村管理,搞好镇村规划建设、环境卫生等工作。
13.负责完成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以及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新民镇人大主席团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贯彻上级人大及本级人大的有关决议、决定。
3.制定镇人大主席团年度工作计划。
4.建立健全主席团会议等各种会议制度,办理代表和选民来信来访事项。
5.组织召开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
6.对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镇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7.组织本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和专项调研。
8.负责本级人大换届选举的指导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筹备及组织工作。
9.负责督办本级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
10.办理本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事项。
11.完成县委、县人大以及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新民镇武装部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民兵工作方针政策。
2.制定本镇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本镇民兵预备役的组织建设、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提高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政素质。
4.组织民兵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配合公安、武警等部门维护社会稳定。
5.负责对民兵干部的培养、考核、教育和使用等工作,不断提高民兵干部队伍素质。
6.组织发动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活动,组织指挥本镇民兵参加抢险救灾、护林防火等重大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7.完成县委、县人民武装部以及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职能职责:负责党政综合协调、协助镇领导负责机关工作规范化建设管理、承办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年度考核工作;抓好机关安全保卫、公共事务及行政后勤等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统计、信息工作;协助镇党委、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职能职责:负责基层党建指导检查工作,具体指导协调督促做好基层组织设置、发展党员、党员队伍建设、党内统计、党费收缴、党组织关系转接、党务公开、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党建示范点创建、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挂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牌子)职能职责:负责牵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负责制订并实施经济发展规划,统筹经济协调发展;负责制订实施全镇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统筹产业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负责申报、实施和监督全镇各类建设项目;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大气污染防治、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生态示范创建,负责全域无垃圾集中治理;负责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产业综合统计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挂禁毒防艾和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职能职责:负责本镇辖区内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针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戒毒知识辅导,教育、劝诫,掌握辖区内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总体情况,做好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登记和档案管理工作,完成上级戒毒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辖区内艾滋病防治各项工作;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服务,育龄夫妇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保健技术服务,负责做好计划生育四项手术服务及随访和避孕药具发放、计生统计等工作。
(五)社会治理办公室(挂群众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职能职责:负责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开展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灭火、水旱灾害防治、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负责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农村道路建设管护等方面的相关责任。
(六)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职能职责: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综合协调全镇辖区内的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及派驻机构的综合执法;负责村镇规划、殡葬管理、卫生监督、安全生产、劳动监察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
(七)财政工作办公室职能职责:负责政府财政预决算、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项目、惠农资金管理、会计报表、政府经费管理工作。
(八)便民服务中心职能职责: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便民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承担进驻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提供便民服务政策咨询,协调受理、办理和代理各类服务事项;开展医保、养老及其他农村社会保险、困难人员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孤残救助等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九)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职能职责:负责农技、畜牧、农机、林业、水利、电力、气象、农村能源、商贸流通、通信等技术服务工作,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开展植物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预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作物、林木草原病虫害农业灾害;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疫情上报和处置;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无害化处理,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畜牧投入品及生鲜乳监管、畜产品监测;负责畜牧兽医技术培训、技术推广、良种繁育、试验示范、动物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承担农产品质量、农业机械安全监测服务等工作;承担农村“三变”、承包地、宅基地等改革服务工作,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承担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等服务工作。
(十)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职能职责:负责农村文化市场培育、“农家书屋”等乡村文化建设,负责文物保护、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旅游服务工作。
(十一)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挂农民工服务中心牌子)职能职责:负责农民工就业、培训、维权、司法援助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返乡农民工创新创业以及相关扶持政策的宣传;负责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的关爱服务;指导村农民工服务站工作。
(一)政府驻地:越西县新民镇政府巷8号。
(二)联系电话:
费利剑书记:13881573760
付辉镇长:13881555862
值班电话:18215749380
(三)办公时间:0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