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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雄镇

|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联系方式|

(一)镇党委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议、决定,并保证在本镇的实施。对全镇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2、由县委、县政府授权承担区域内所辖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工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3、制定和实施镇党委工作计划,负责县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和督促检查;负责区域内各乡镇金融、教育、卫生等各项相关工作的协调。

4、研究、讨论本镇经济发展战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

5、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政权建设,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建设好村级领导班子。抓好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负责本镇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廉政建设、机构编制等工作。

7、做好本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考核、奖惩、目标管理等工作,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干部。

8、协调派驻乡镇的机构及区域内的卫生、事业单位围绕中心工作做好配合、协作、服务工作。

9、负责本镇目标责任制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

10、负责本镇的群团、信访、政法和民兵工作。负责抓好本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1、协调镇党委与各方面的工作关系,领导镇人大主席团、政府和群团工作。

12、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镇人民政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议、命令及本镇党委的决定,执行本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3、编制和执行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4、负责本镇经济发展、社会保障、社区管理、扶贫、计划生育、科教文卫、环境保护等各项社会事业综合管理,并搞好政务公开工作。

5、加强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建设,向农民群众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协助有关部门打击坑农害农行为,依法发展各类经济组织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6、加强镇机关、村级财务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督工作,加强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及村集体土地经营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以及涉农资金的管理与发放。

7、调查本镇农村产业结构情况,推广农村实用科学技术,参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新型农村产业合作经济组织,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产业的协调发展,支持民营和集体经济。发展循环经济,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8、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

9、做好乡村规划建设、农田水利和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渠堰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10、负责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督促村级班子做好农村的稳定和村容村貌等各项社会事务的村级管理工作,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11、开发人力资源,打造劳务经济。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劳务输出等工作,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12、做好集镇管理。做好集镇综合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负责乡村容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公路沿线交通疏通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环境保护和乡村规划建设工作。推进小城镇建设,打造凉山少数民族第一镇。

13、做好协调服务,保证辖区内投资软环境的安全稳定,做好招商引资的各种协调服务工作。

14、负责完成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以及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镇人大主席团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贯彻上级人大及本级人大的有关决议、决定。

3、制定镇人大主席团年度工作计划。

4、建立健全主席团会议等各种会议制度。办理代表和选民来信来访事项。

5、组织召开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

6、对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镇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7、组织本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和专项调研。

8、负责本级人大换届选举的指导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筹备及组织工作。

9、负责督办本级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

10、办理本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事项。

11、完成县委、县人大以及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镇人武部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民兵工作方针政策。

2、制定本镇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本镇民兵预备役的组织建设、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提高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政素质。

4、组织民兵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配合公安、武警等部门维护社会稳定。

5、负责对民兵干部的培养、考核、教育和使用等工作,不断提高民兵干部队伍素质。

6、组织发动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活动,组织指挥本镇民兵参加抢险救灾、护林防火等重大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7、完成县委、县人民武装部以及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1、党政综合办公室职能职责:负责党政综合协调、协助镇领导负责机关工作规范化建设管理、承办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文秘、组织纪检、人事编制、宣传统战、人大等日常工作。抓好机关安全保卫、公共事务及行政后勤等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统计、信息工作;协助镇党委、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群众工作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职能职责:承担本镇所有群众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职能。负责乡镇行政村团的工作;负责群团日常工作,搞好村级妇女组织建设及基层工会工作;承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具体工作;负责维稳、群众来信来访联络、接待等日常工作。协助乡镇武装部抓好民兵预备役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财政所”牌子)职能职责:负责制订本镇经济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负责对农村市场进行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科技,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负责本镇经济发展与管理、农业生产、乡镇企业、乡村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调查农村产业结构,参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协助有关部门打击坑农害农行为;负责各种相关报表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本乡的财政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承担农业承包合同及村集体土地经营权证管理事务;协助做好村级财务的监督检查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4、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区域协调办公室”牌子)职能职责:主要承担本乡镇所有社会事务职能,负责本乡镇的集镇管理,承担区域内各乡镇的协调服务。抓好社区建设、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工作;负责民政、社保、扶贫、计划生育、科教文卫等日常工作;负责本区域内各乡镇有关教育、卫生、财政、金融等工作的协调,为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协调派驻乡镇的机构及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围绕中心工作做好配合、协作、服务工作。承担集镇综合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负责乡镇容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公路沿线交通疏通协调工作,营造和谐集镇环境。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政府驻地:越西县普雄镇瓦吉木街43号

(二)联系电话:

党委书记:陈光平    13568654910

镇   长:木色伍加  13989262718

值班电话:18140421936          

(三)办公时间:0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