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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拖镇

|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联系方式|

(一)马拖镇党委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及党代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在党的委员会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负责召集党员代表大会及党员大会,处理党内日常事务。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项,经镇党委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合指导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搞好民族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4、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

5、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体组织,支持和保障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及各自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6、推进基层治理制度创兴和能力建设,推进乡村治理制度改革,完善村党组织的领导和村级治理体制机制;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思想工作。

8、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本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9、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吧、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马拖镇人民政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镇党委的决定,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对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3、编制和执行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和执行财政预算;管理村级财政。

4、管理本镇经济和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管理民政救济、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推进公共福利事业社会化进程;加强计划生育、禁毒防艾、社会治安等社会管理工作。

5、提供退役军人服务、就业服务、农民工服务等方面的公共服务。

6、根据法律授权,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生、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7、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相关工作。

9、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马拖镇人大主席团职责:

1、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负责筹备、召集和主持本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并在大会闭会期间处理日常工作;

2、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及本镇人大的决议、决定在本镇内贯彻执行并检查其它执行情况。

3、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审议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制定本镇的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听取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并提出建议、意见,组织和联系代表开展视察、评议活动,指导代表小组活动,督促办理,答复人大代表的决议。

4、召集选民依法选举、补选、罢免镇人大代表吧及本选区的县级人大代表、镇人大主席,本镇人民政府的镇长、副镇长。

5、法律规定的其它职责。

(四)马拖镇武装部职责:

1、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武器装备管理。

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3、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军官登记统计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5、完成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职能职责:负责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镇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内部综合协调、目标管理、效能建设、文秘信息、保密机要、档案管理、印鉴管理、会物安排及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承担党委和政府会议决定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职能职责: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及宣传、统战民族宗教、反腐败、村级组织建设、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工靑妇等群体工作。

(三)禁毒防艾和卫生计生办公室职能职责:负责民政、劳动就业办、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禁毒防艾、计划生育、医疗保障、退役军人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职能职责: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化解等工作;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灭火、水旱灾害、地震灾害等的预防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监测预警以及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五)财政所职能职责:负责镇财政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工作。

(1)政府驻地:越西县马拖镇马拖村3组231号

(2)联系电话:

党委书记:加瓦伍卡 18728968758

镇   长:曲木衣古 13881558184

值班电话:0834-7565391           

(三)办公时间:0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