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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联系方式|
一、主要职责
(一)依法实施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产品监督检查、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消防行政处罚,并依法实施临时封查、传唤等措施,依法实施强制执行;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责令停产停业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决定。
(二)组织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消防监督机构是火灾调查和火灾责任者追查处理的权威机关,负责对火灾事故进行查处,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教育训练队伍,指导下辖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和普雄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开展工作,抓好所属队伍的政治教育和业务训练,全面提高部队的战斗力。
(四)突发灾害处置,及时有效的扑灭各种火灾,努力减少火灾损失,全力参加灭火以外的各种抢险救灾。
(五)承担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六)参与拟订全县消防专项规划。
(七)负责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和执勤战备、训练演练等工作。
(八)负责消防救援信息化和应急通信建设,承担消防救援行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九)负责全县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
(十)负责全县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划、建设与调度指挥,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
(十一)完成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作战训练:承担全县综合性消防救援和特种灾害事故救援的预案编制、战术研究工作,组织指导消防救援、特种灾害事故救援、执勤备战、训练演练、专项战术研究和重大活动消防安保,组织指导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业务训练、演练、指挥等工作。
(二)政治工作:负责大队党委、大队部支部、消防站党支部,党风廉政、群团组织建设等工作;负责大队队伍人事、劳动工资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政府专职消防人员队伍建设工作、队伍正规化建设与管理。
(三)防火监督:负责全县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相关工作,负责城乡消防规划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全县社会消防力量建设。
(四)综合指导:组织指导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消防产品使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承担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等工作。
(五)后勤保障:负责大队后勤保障、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大队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作战、训练、安保等各类战勤保障工作。
(一)办公地址:
越西县越城镇新村3组125号
(二)联系电话:
大队长:杨宇恒
越西县消防救援大队(值班室):0834-8655119
(三)办公时间:
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