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关简介>县政府工作部门>县卫健局

县卫健局

|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联系方式|

(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负责起草拟订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规划,制定卫生健康地方标准与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无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经授权后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 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七)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乡(镇)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工作落实。承担州政府公布的审批服务事项。

(十二)负责全县中医(含民族医,下同)事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中医科研教育规划,组织科技成果评审、鉴定及推广应用,指导学术交流。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县艾滋病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老龄健康股)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受理和办理县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工资和队伍建设、干部岗位培训工作等机关日常事务工作;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贯彻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负责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落实。承担全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联系电话0834-7616423

(二)财务与审计股(规划项目股)

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承担机关及纳入机关统一财务管理单位的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配合审计机关实施审计,依法运用审计结果。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建议。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指导国家、省和州专项支援民族地区卫生事业发展建设项目规划,健康扶贫工作。承担全县基本建设和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统计调查与分析等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民族地区卫生事业发展协调工作;负责大型医用设备装备管理。指导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卫生健康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资源配置。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联系电话0834-7616423

(三)医政股(综合监管股、中医股、基层卫生健康股)

承担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等有关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医疗质量、重要会议和大型重要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乡级卫生院及村级卫生室指导和管理工作;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承担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综合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负责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运行监管制度和评审评价工作;指导医疗机构药事及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等有关工作;负责拟订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规划;负责贯彻执行中医医疗机构、人员、中医技术准入制度。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政策、规划;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和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联系电话7611112。

(四)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股(妇幼健康服务股、卫生应急股、职业健康股)

承担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的制定;负责落实上级安排和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协调与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负责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重点职业病监测等工作。负责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卫生监督管理。指导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程项目职业病防治技术实施。承担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县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规划、计划、督查、指导、评估;组织协调国际合作项目的审定、管理、协调工作;承办县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联系电话0834-7616423。

(五)计划生育指导股

承担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规划、计划,研究提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承担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综合分析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监测和分析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承担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和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卫生健康服务、计划生育药具和节育技术推广使用制度,依法规范指导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联系电话0834-7614605。

(六)中共越西县委艾滋病防治办公室工作(简称县委艾防办)   

承担艾滋病防治委员会具体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关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战略、规划、政策等,研究拟订我县艾滋病防治相关政策措施、意见建议、规划计划等。设县委艾防办,承担艾滋病防治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县卫生健康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艾防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艾防办的统筹协调。联系电话0834-7612440。

(七)县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大队

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共场所,职业健康,学校卫生,集中式供水单位,采供血单位,放射卫生,传染病卫生的监督工作。联系电话0834-7611112。

(八)县红十字会

承担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制定全县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各基层红十字会工作;负责红十字会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制订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组织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参与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负责进行遗体、器官捐献和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宣传、动员、登记;推动无偿献血;依法组织开展社会募捐活动,开展人道救助和服务工作,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和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红十字救护员培训;宣传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国际人道法,开展对外友好合作交流。联系电话0834-7616423。

(九)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贯彻国家、省、州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县爱国卫生工作目标、要点,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公共卫生管理、卫生监督及检查评比。开展以改水改厕为重点,带动环境卫生整治、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的农村爱国卫生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城乡除"四害"活动。组织协调开展卫生单位创建卫生单位、卫生乡镇、卫生村活动。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

一、办公地址:

越西县越城镇果园路259号

二、联系电话:

局长:蒋建国

办公电话:0834-7616423

财务与审计股(规划项目股)联系电话:0834-76916423

医政股联系电话:0834-7611112

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股联系电话:0834-7616423

计划生育指导股联系电话:0834-7614605

县委艾防办联系电话:0834-7612440

县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大队联系电话:0834-7611112

县红十字会联系电话:0834-7616423

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834-7616423

三、办公时间:

08:30-12:00;14: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