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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联系方式|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商务、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商务、经济合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国内外贸易相关政策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商务、经济合作、会展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商务目标的分解下达、督办考评。
(二)牵头制定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按要求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务服务业发展和社区商业发展。督促落实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要素保障的重大问题,汇总分析全县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情况、发展动态和运行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
(三)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城乡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承担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四)承担并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工作。
(五)牵头建设完善国内贸易市场组织体系,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推广现代流通方式,促进绿色流通发展。指导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六)负责对外贸易工作,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开展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制定鼓励全县加工贸易发展、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发展服务贸易工作,指导、推动、协调全县服务贸易体系建设。指导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指导外资并购工作。负责对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
(七)牵头负责全县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管理以越西县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八)规划全县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县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指导推进电子商务应用推广和服务创新工作。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政策,完善标准体系建设。根据电子商务活动的特点,完善和创新电子商务管理体制和管理的方式,推动全县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推广和应用提供支持,开展电子商务宣传及应用推广活动。
(十)承担全县物流业发展的综合协调职能,负责推进第三方物流为重点的物流业发展,解决重大产业引进后的物流问题。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统筹推进全县投资促进工作,拟定全县投资促进政策、投资促进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投资环境推介工作。统筹组织县级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牵头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促进和落实。负责对全县投资促进工作和项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推进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网格体系建设。
(十二)负责对外经贸合作。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参与拟定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县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三)参与推进我县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合作。承担我县与国(境)内外相关领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推动我县与港澳台地区经贸合作有关工作。
(十四)统筹协调全县外事、港澳事务及其重大活动。拟定全县外事、港澳工作的规划、有关政策措施、办法及规范性文件。审核各乡(镇)各部门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的涉及外事、港澳工作的文件。统筹协调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的外事和港澳事务活动。
(十五)综合协调全县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按照授权和管理权限,负责相关事宜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对涉外人员和涉外活动进行报批、备案管理。
(十六)负责来我县访问或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宾、外国友好人士的审核报批和接待工作,办理相关礼宾事宜。统筹全县民间对外交往工作,统筹全县民间组织参与国际交流协调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经济合作、外事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和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处理违反外事纪律和保密规定的重大案件。牵头对各乡(镇)各部门经济合作、投资促进、外事工作进行目标考核管理。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十八)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供销合作发展的多种实现形式,促进越西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十九)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研究供销合作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扶持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政策性建议,了解、反映供销合作社系统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十)参与和推进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农产品市场调研,培育农产品市场,组织发展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等中介服务组织,培育壮大供销社社属企业,加强商品供求、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职能转变。
1.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市场化改革,加强对会展业、洗染业、商务特许经营、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旧电器经营、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二手车市场等业态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优化商务政务服务,全面推行商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开创越西商务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2.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党对外事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全县经济合作的统筹,推进内资、港资澳资和外资、招商和博览有机融合发展。优化精准招商、精品招商、集群招商路径和方式,提升开放合作平台影响力,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发展壮大重点产业。深入实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改进外商投资管理,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提升与发达地区经济合作层次,推动全县投资促进分工协作、错位发展。加强对重大引进项目的跟踪服务,完善县级重大引进项目激励机制。
(二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外商投资管理。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和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等部门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国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进行外商投资管理。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备案。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并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
2.并购安全审查。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配合国家、省、州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省商务厅、州商务局)做好外国投资者并购县内企业安全生产审查的相关工作。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考核、后勤保障、督查督办、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统计、信访、维稳、综治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负责草拟综合性文件。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和局内文件审核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部门“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调解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
负责市场体系建设,整顿和规范商务领域市场经济秩序,指导推进商品信用销售,推进商务诚信建设,监督管理内资直销。负责商务特许经营相关工作。负责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监督管理拍卖、旧货流通、免税商店等特殊流通行业。建设完善国内贸易市场调控体系,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管理工作。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承担全县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负责举办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支持中小企业电商应用和发展,指导监管电商示范工程建设,指导管理电商行业协会,负责电子商务宣传培训。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组织实施。负责商务涉外宣传。
负责我县与境内外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牵头共建的特色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承担与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和管理服务工作。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外资并购和增资工作,协助开展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牵头负责全县投资促进工作。协调、指导专项投资促进活动。组织推介全县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专题招商、会展等活动。管理和指导全县因公出国(境)工作。承担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投资环境推介工作。
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促进越西合作经济的发展。了解、反映供销合作社系统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组织参与和推进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农产品市场调研,培育农产品市场,加强商品供求、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本级社属企业的发展运营,负责对本级社属企业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一、办公地址:
越西县文昌大道为农服务中心三楼
二、联系电话:
局长:田科先
办公电话:0834-7614893
三、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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