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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联系方式|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州、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有关争议和问题。

(三)负责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县以下各乡镇、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裁决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负责并开展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开展、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

(七)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八)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民商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司法系统干警培训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处理司法局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本机关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信访、警车管理、电文、会务、接待、机要、档案、保密、绩效管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行政舆情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综合公文的起草审核、重大政务督办、史志年鉴编纂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依法治县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县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设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规划安排部署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法治规划、重大措施。推进司法行政改革。

三、 法制宣传股。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和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进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推进全民普法。组织对外开展法治宣传。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和指导县级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仲裁员、鉴定员、公证员等法律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的培训工作。承担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

四、公共法律服务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负责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年检初审、转报工作。

五、社区矫正工作股。指导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含乡镇调解委员会、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的工作;指导监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工作以及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调查了解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情况,研究预防重新犯罪对策,制定有关措施并监督实施。

六、公证律师工作股。负责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工作以及对违纪律师事务所、律师实施行政处罚;指导公证业务活动,审核有重大影响或复杂疑难的公证案件;组织指导公证员资格考试等。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工作。拟定法律援助工作规则、规章,指导、检查全县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的执行工作。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安排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七、法制股。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执法监督、法律服务投诉等案件立案审查工作。监督协调指导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办理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相关的行政诉讼以及向县政府申请行政赔偿的案件。负责对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确认,以及各类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对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审核备案。处理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督查与考核股。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开展机关日常督查与考核任务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政工股。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干警培训和立功创模、表彰奖励以及单位的人事、劳资、管理退休干部、群团工作;管理司法行政系统机关编制,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行政职务任免工作。

一、办公地址:

越西县越城镇果园路259号

二、联系电话:

局长:董恕康

办公室:0834-7615148

传真:0834-7615148

总值班室:0834-7615148

三、办公时间:

0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