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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宗局

|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联系方式|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二)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三)加强指导各乡(镇)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能。

工作相关职责,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等相关额域的实施、衔接,加强和民族乡的联系。

(四) 负责起草地方民族宗教相关规范性文件,井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指导、督查、协调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五) 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合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六) 负责拟订全县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七) 研究分析全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民族地区民生工程中的相关工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等相关工作。

(八) 负责指导并监督全县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传教育工作和贯彻执行情况,承办全县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九) 参与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少数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十) 参与拟订全县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组织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一) 研究全县宗教现状,负责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十二) 负责全县“两项资金”的计划、项目、资金的申报、审批、上报和实施;调查研究并提出全县“两项资金”管理中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负责“两项资金”的统计、档案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

(十三) 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一)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接待、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以及机关财务、政务公开、督察督办、目标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职工教育、机构编制工作;参与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拟订和实施工作;研究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重大民族问题并提出促进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整理和办理越西县人民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二)协调、指导民族宗教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并负责督促检查;协调民族关系,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参与处理民族方面的矛盾与纠纷;参与少数民族有关项目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协调组织实施民族地区民生工程方面的相关工作;参与民族地区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等相关事宜;承担民族地区综合评价监测体系和民族事务服务体系、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监督审核、协调处理涉及民族有关重大涉外事宜;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参与处理宗教方面发生的矛盾与纠纷;研究全县宗教现状并提出建议和意见;指导县级爱国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指导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和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使用;承办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治理非法传教势力,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组织协调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监督审核、协调处理涉及宗教有关重大涉外事宜;负责承办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事物。

二、两项资金股。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方面的特殊政策建议;参与拟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拟定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两项资金项目资料的收集,搞好项目筛选,论证,建立项目库;牵头负责全县两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为各受援单位办理有关两项资金项目手续,会同资金管理部门及时调度资金,实行资金报账管理制并组织项目实施;负责全县两项资金受援项目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各项业务工作;负责全县两项资金农牧业产业化项目的督查、检查、验收等工作;负责全县两项资金“四小工程”项目的规划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县重点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工作;协助做好全县社会帮扶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的管理工作。

一、办公地址:

越西县越城镇西大街253号

二、联系电话:

局长:林金贵

办公电话:0834-8653303

三、办公时间:

0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