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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体育、语言文字、教育考试和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全县有关教育、体育、语言文字、教育考试和科技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教育体育和科技体制改革配套措施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指导各学校的思想政治、德有、体有、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有、安全、禁毒防艾和稳定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和科技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体育和科技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体育和科技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各类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考核工作。
(四)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双语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统筹管理全县各类国家教育考试。负责组织、指导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指导控辍保学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参与拟订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意见,指导实施职业学校在校学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六)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县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七)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州级以上综合运动会,承办县级综合性体育竞赛活动;负责组织、监督全县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八)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和管理学校体育工作。
(九)负责科技信息、统计、管理和保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进步目标体系。提出科技成果推广和技术市场管理政策建议,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十)拟订科技成果奖励和促进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措施办法,指导民营科技机构的发展。引进推广先进科技适应技术,抓好科技网络服务建设,组织科技培训。
(十一)拟订科技对外及涉港澳台地区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措施,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
(十二)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配合完成全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端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外国人来越西工作意见、办理相关外国人工作许可。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州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规范汉字推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传承保护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四)主管全县教师、体育教练和科技人才工作。负责实施教师、体育教练和科技人才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教师、体育教练和科技人才资格制度的实施,负责教育、体育和科技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负责本部门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本部门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制度和措施,监督全县教育体育和科技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组织、实施、监督教育体育和科技援助、贷款和合作项目的执行,负责项目报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和建议。
(十六)统筹规划、依法依规审批、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七)指导教育体育和科技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与国内外的教育体育和科技工作交流与合作,负责出国留学人员和教育体育科技系统来川外籍教师、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八)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九)按干部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所属事业单位和示范性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二十)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工作落实。承担县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安全政策法规股)。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协调、政务信息、目标绩效管理、督查督办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承办年鉴编纂工作。负责局机关基建、环境卫生、精神文明、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及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群团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事项和督促局级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学校和公共体育场所安全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督促、指导、检查学校和体育场所安全工作;指导学校编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演练;组织协调学校、体有场所重大安全事故处理;负责指导校园及周边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禁毒防艾、防邪、反恐扫黄打非、未成年人保护、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拟订教育体育和科技体制改革措施,起草有关教育、体育、语言文字和科技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教育体育和科技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教育体育和科技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推进教育体育和科技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推动教育体育和科技系统政务、校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教育体育和科技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
(二)教育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承担全县基础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推动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和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参与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拟订基础教育评估标准,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参与全县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统筹全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改革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指导特殊教育和双语教育工作。指导幼儿园(一村一幼)中小学校管理工作。指导寄宿制学生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教材教辅的选用、管理及地方教材的审查工作。统筹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估考核工作。负责示范性学校和特色学校评审工作。承担越西县控辍保学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学前学会普通话”工作。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审批流程。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三)人事股。规划、指导全县教师、体育教练队伍、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和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负责、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教师、体育教练、科技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教师资格注册、教育体育和科技系统专家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公费师范类毕业生安置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特岗教师、教练招聘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师资源均衡交流配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学校教职工编制方案。负责全系统的人事、劳资、档案、机构编制等管理工作。指导全系统师德师风、行风和纠风建设工作。负责全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承办教育体育和科技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县教师、体育教练、科技人才继续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指导实施全县教师、体育教练、科技人才学历达标、提高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教师培训和名师工作坊的建设工作。负责校地合作、对口支教和综合帮扶工作。
(四)计划财务股。参与拟订教育体育和科技经费筹措、教育体育科技拨款、学生资助的制度和措施。负责教育体育和科技经费的收支及财务管理。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预决算、财务管理。组织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指导援助、贷款和合作项目的执行。参与有关教育体育和科技专项经费管理。指导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负责学生资助的管理、指导、监督工作。承担教育体育和科技基础信息和经费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和监督学校财务管理,负责本系统经费内部审计。
(五)体育和科技股。实施全民健身条例,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全县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组织县级综合性运动会、青少年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组织参加州级及以上体育竞赛。参与拟订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制定全县竞技体育比赛规程。负责运动员注册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拟订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与学生体育竞赛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并会同实施学校国防教育和中小学军训工作。承担组织、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负责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承担科技项目考察、论证申报立项、管理实施、总结验收工作;组织科技培训、农村适用技术培训、科技宣传和网络平台建设,负责科技信息和网络管理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样品引进和辐射推广负责民营科技企业认定;负责全县科技工作督导检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外国人来越西工作意见、办理相关外国人工作许可。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六)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全县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指导性文件,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代表县政府对各乡镇政府及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评估;负责对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推进和指导;负责完成责任区督学的相关工作。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群团工作。
一、办公地址:
越城镇新大街南段2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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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严亮
办公电话:0834—76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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