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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联系方式|

公安机关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负责全县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具有武装性质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规章和国家法律。

(二)研究改革开放中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研判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组织全县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建设及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

(四)对局机关和派出机构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五)指导、组织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刑事案件和毒品案件的侦察工作,组织指挥全县公安重大行动和侦察县内重大案件,参与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

(六)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法制建设,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公安信访工作。

(七)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工作,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

(八)组织指挥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管理。

(九)依法监督管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组织审理属县公安局办理的犯罪案件。

(十一)领导、组织实施本县境内的警卫保卫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以及来访的重要外宾以及其他对象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十三)规划全县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和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十四)对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监督,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或督办违纪案件。

(十五)指导县内森林、交通等专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六)组织指挥武警内卫部队执行公安保卫任务。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 指挥中心(挂“办公室”牌子、副科级)

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收集掌握全县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情况,收集、整理、上报、通报各类公安信息;负责文秘统计、公安史志编写、档案管理、督办信访、机要等工作。

指挥中心下设三个股级机构即:接警指挥室、情报信息研判室、机要文秘室。

(二)、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下设四个股级机构即:反邪教中队、民族宗教中队、情报信息基础工作中队、维稳案侦中队。

(三)、刑事侦查大队(副科级)

负责刑事侦察、反恐怖犯罪侦察工作;刑事犯罪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协调县内重大案件的侦破,对承担有刑事侦察任务的其它警种提供信息、技术和业务指导;负责全县经济犯罪侦察工作。                                         

刑事侦察大队下设三个股级机构即:刑事科学技术中队、综合信息中队、侦查中队。

(四)、交通管理大队(副科级)

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交通管理大队下设四个股级机构即:综合中队、城关中队、乃托中队、普雄中队。

(五)、治安管理大队(副科级)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工作;负责车站、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治安管理大队下设五个股级机构即:综合中队、户政中队、巡查中队、危险物品管理中队、基础中队。

(六)、禁毒大队(加挂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副科级)

负责全县禁毒工作情况的收集、调研,掌握全县禁毒工作形势,拟定工作方案和对策;负责毒品案件侦查工作,协调、指导参与有关部门开展“禁贩、禁种、禁吸、禁运”工作,对全县毒品管制、易制毒化学药品的管制和精神、麻醉药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禁毒大队下设三个股级机构即:综合管理中队、侦查一中队、侦查二中队。

(七)、政工监督室(挂“纪委”、“监察室”、“督察大队”牌子、副科级)

负责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管理工作、队伍正规化建设;负责公安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民警心理健康保护等项工作。

(八)、法制室(副科级)

负责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九)、警务保障室(副科级)

负责公安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十)、看守所(副科级)

负责对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进行逮捕、审判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执行羁押和管理;负责对公安、检察机关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执行羁押和管理。

(十一)、拘留所(副科级)

负责对全县公安和其他司法部门采取治安拘留、司法拘留的人员执行拘留和管理。

(十二)戒毒所(副科级)

负责对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戒毒措施的吸毒人员执行强制戒毒和管理。

(十三)、越西县公安局普雄分局(正科级)

越西县公安局普雄分局主要是肩负着维护铁路治安秩序,打击铁路货盗犯罪,整顿铁路治安秩序,保护成昆铁路大动脉安全畅通的重任。

县公安局普雄分局下设三个副科级机构即:警务保障室、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

(十四)、森林警察大队(副科级)

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主要职责:负责侦破、查处县域内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危害森林、草原领域社会治安的案件,负责森林、草原领域社会治安管理,配合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三、派出机构(副科级)

派出机构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是多功能综合性的作战实体。负责对辖区内的各地段、各部门施行治安管理,协助大中型单位搞好保卫工作,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群众防治工作;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协助侦破涉及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

越西县公安局设副科级派出机构十三个即:越城派出所、中所派出所、新民派出所、乃托派出所、普雄派出所、尔觉派出所、竹阿觉派出所、申果派出所、板桥派出所、书古派出所、大瑞派出所、马拖派出所、依洛地坝派出所。


一、办公地址:

越西县文昌大道南段18号

二、联系电话:

办公室主任:宋宗锐

办公电话:0834-7612121

传真号码:0834-7614110

三、办公时间:

0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